“陣痛”3年,歷經兩度“征求意見”,廣州市的公租房實施辦法終于出臺并于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,預計有6.02萬戶本地戶籍家庭納入該政策范疇,而目前廣州在建的公租房約7萬套。首批公租房將于今年年底推出。
廣州國土房管局昨日對媒體召開《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(試行)》(下文簡稱《辦法》)政策解答會。據悉,《辦法》主要解決本地戶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。此外,政府將為異地務工人員“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公租房”,具體數量及準入條件的相關細則仍在制定中。
值得關注的是,廣州的廉租房從5月1日起也同步并入公租房辦法管理。由于實行“租補分離”的交租方式,以往廉租戶資格不符合最貴交13.5元/平米的“懲罰性”月租便可“賴死不走”,現在“違規(guī)”成本大大提高,不符資質1年后仍無法退房的住戶需按市場租價1.2倍交租。也就是說,廣州約有2000戶“各種賴賬”的廉租戶不能像以往那樣“廉價”享受政府保障房。
市民主要通過兩種方式享受公租房辦法優(yōu)惠政策,一是拿租賃補貼,二是拿租金補貼直接租公租房。前者主要針對家庭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筑面積在9-15平方米的家庭。
《辦法》試行3年,租戶與政府簽約期限也是3年,3年內即便周邊市場房租有變動,只要符合資質,租住公租房的市民交租比例不會受市場波動影響,合約期內交“固定租金”。
